未满14岁女孩妊娠怀孕,医疗机构将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报告,这是淮安市最近公布的一项举措。为何该类案件要强制报告?是否有法律依据?监护人意愿在其中起到多大作用?今日(3月29日),记者采访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法律专家,就该规定进行解读。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近日,江苏淮北地区出台了这样一个政策:当地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将未满14周岁女孩妊娠怀孕情况,自动设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向当地公安报告。
3月27日有消息称,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未满14周岁女孩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
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潘璐 实习生 戴滢 王琦欣日前,据《江苏法治报》报道,在南京市溧水区,当地针对未成年人怀孕推出的强制报告弹窗提醒程序上线近1年,已获取相关线索13件。除南京市外,多地也在推行未成年人怀孕强制报告制度。
现在,未成年怀孕的人越来越多。14岁,这个年龄,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只想着一时享乐,最终却害了自己。咱们国家的这一措施的实施中,一旦未满14周岁的女孩登机入院之后,如果出现了妊娠怀孕的情况,系统就会自动红色预警,告知医生,并且,还会把这个病例强制报告给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未满14周岁女孩妊娠怀孕,医疗机构将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告,这是江苏省淮安市最近公布的一项举措。据了解,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