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