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陈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为车辆投保交强险,那么将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由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谁担责?日前,平潭法院受理了一起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让我们看看是怎么回事。借车出事故,未保交强险谁担责?
本报讯 肖先生与杜先生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杜先生驾驶车辆的车主为郭某,该车辆未投保交强险。肖先生将杜先生、郭某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杜先生、郭某赔偿肖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8387.61元。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近日,沙洋县人民法院曾集法庭诉中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一当事人因忘记续投交强险,导致自己要掏腰包赔付8万元。这一案例再次警示广大司机朋友记得为自己爱车续保。
近日,菏泽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逾期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有部分群众反映此举违背了2021年4月1日菏泽交警发布的《菏泽交警推出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五条新举措》中“非营运机动车强制险逾期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消除违法状态的,不予处罚”的公开承诺。
很多人都知道交强险是作为车主开车上路必须买的保险,如果不买交强险,后果很严重。审车点要求审车时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才可以,虽然说保险和车的质量好坏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就是这么硬性要求的,这也是交强险的强硬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