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公安厅1日消息,今年以来,江苏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推进户籍和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其中“跨省通办”业务84.3万余笔,为办事群众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
12月8日上午,在上海工作生活的江苏籍居民周先生来到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仅用1分钟就为自己新出生的儿子成功打印了《居民户口簿》信息,成为“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转变升级后的首位受益群众。
扬子晚报网5月8日讯(通讯员 江景轩 记者 梅建明)“现在真是太方便了,没想到跨省也能帮小孩上户口了!”5月7日下午,在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顶山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顺利拿到新户口本的市民李女士开心不已。5月6日上午10时许,一名女子走进顶山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咨询求助。
作为长三角公安机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从今天起,沪苏浙皖四地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办理新生儿入户,可以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不再需要像之前那样,在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11月23日起,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可跨省通办,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据悉,新生儿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符合父母为同民族、婚内生育等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新生儿入户承诺书》,在实际居住地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大江东工作室】7月18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华阳路派出所。居民翁先生兴冲冲地来到办事窗口,拿出户口簿,交给窗口民警:“我户口在浙江丽水,工作在上海”——因为生活需要,他申请变更户口簿个人信息页与服务处所等信息。
据介绍,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天目新闻记者从上海警方了解到,今天(12月8日)起,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的申请人,新生儿入户申请经申请人户籍地审核同意后,受理地可直接为申请人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且打印的《居民户口簿》上均附有户籍地的“户口专用章”,从而使“跨省异地出件”成为现实,进
全国范围“跨省通办”服务。7月25日,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自8月1日起,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通新生儿入户全国范围“跨省通办”业务,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居民,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