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了解到,日前,广告、娱乐行业企业再次迎来重大政策利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中央宣传部,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
财务小尹申税小微,我看到电子税务局提醒我们公司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还没有申报缴纳,这是怎么回事啊?这是因为你们公司的业务涉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那么究竟哪些情况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又该如何计算和申报呢,快来跟我一起了解一下吧。申税小微一、什么是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税小微,我公司是在各大流量平台上发布产品的推广图文和视频,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那是所有提供与广告相关的业务的纳税人都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税小微,我公司是在各大流量平台上发布产品的推广图文和视频,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那是所有提供与广告相关的业务的纳税人都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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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拟定的《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