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转合同工视同工龄认定。临时工转合同工的视同工龄认定如何认定?我前面发过关于临时工视同工龄认定的问题,收到了很多粉丝的留言,今天我抽空统一回复大家。首先临时工没有转正的无法认定,大家要知晓只有后来转正的工人可以申请认定。
第一种情况是:参保者从参加工作开始,就参加了社保试点缴费,但参保者没有个人账户。因为这这批合同工参保者,参加工作时,虽然有参保缴费,但他们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上交到国家统筹账户里了,参保者个人因为没有个人账户,所以参保者所缴纳的社保费,参保者个人一分钱也没得到,这对于参保者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实行社保统筹后参加工作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只要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就算工龄(也就是缴费年限)。如果是实行社保统筹之前参加工作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统筹之前的工作年限,都算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是在98年企业改制破产时,已经享受了个人账户返钱政策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就没有工龄也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1987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还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吗?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可以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则在办理退休手续后都是可以领取3部分养老金的,那在1987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能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呢?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该提问者95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是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但由于该提问者参加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与该提问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不是经过劳动局审批通过,由劳动局下发了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后,签订的正式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