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额度、提取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意见指出,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总额不超过总房价。购房缴存人家庭在办理购房提取后,后续仍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
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6月25日,据“扬州发布”信息显示,自7月1日起,《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实施,施行期1年,实施范围覆盖了扬州全部市区。在政策优化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提高,且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今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扬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只要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都可以缴公积金(例如:个体工商户、快递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家政服务人员等)。缴存方式也是很灵活的:①可通过“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②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承办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
今天,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公积金新政。中规定的其他类型提取作如下调整: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提取情形不再适用;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提取情形不再适用; 3.“账户封存十年以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为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提高公积金服务群众、惠及民生的社会效益,提高办事效率,防范提取审批过程中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腐败问题的发生,现下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环节操作规范》,希各单位认真执行。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的通知扬金管委﹝2024﹞1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各有关单位:《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盛夏时节,一大批毕业生走出校门,踏入社会,迎接新挑战。安居才能筑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热点。如何保障新市民、青年人无忧安居?近日,省住建厅调研组赴南京、常州、扬州、连云港等地,调研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安居的路径。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一、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我市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60万元、100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经与市财政、税务、资规、人民银行、银保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部门会商,自7月1日起,《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实施,施行期1年,实施范围覆盖了扬州全部市区。
“宜消费 购新房 惠万家”2025仪征元宵喜乐汇活动正在仪征市宝能广场3号门外广场如火如荼地举行。为期三天的活动为市民带来一场涵盖汽车、电动车、家装、家电、手机等多领域的“消费盛宴”。此次活动上,仪征住建、商务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消费政策。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记者进行了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