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天有网友咨询:我被法院执行了,没有那么多钱可供执行,法院把我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都冻结了,我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费都没了,已经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法院让我提交低保证或残疾证等,这些我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该执行确实是要执行,但执行也不是逼着被执行人去死,甚至连生活费用都不给。
李四打输了官司,没钱还债,所以后来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李四名下的财产都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了,工资账户也被冻结了,面对这种状态的李四很沮丧,因为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李四想着,在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能不能申请法院给自己保留一部分基本的生活费用?
#法律热点解读##头条创作挑战赛#在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的当下,失信人员面临诸多限制和约束,其中社保资金是否会被执行备受关注。一般情况下难以执行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明确社保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缴纳。
在现代社会中,债务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负债人因债务问题而面临财产被冻结时,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生活费用的保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