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作为民众的“健康守护金”与“生命保障线”,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福祉与国家的稳定发展。任何企图通过“小聪明”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最终都将自食其果,陷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窘境。日前,巫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谭某甲因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被判刑!
咨询:什么是药品的首先自付比例?答复: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区分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支付规定的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
李先生:使用家人的医保卡买药,算不算冒用他人医保卡?日前,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文称,某某因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借用表妹的医保卡看病,最终因冒用他人医保卡被医保部门行政处罚,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罚款。
原来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用亲人的医保卡看病开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这样一来,很多人的健康大事可就麻烦了,有些患者因为自己的医保卡里没钱,只能借用亲人的医保卡,这样一来就可能触犯法律,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家都有什么看法呢?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广泛关注。5月8日,国家医保局再次发文,解读了“我医保卡里的钱能不能给家人用”等相关问题。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
11月29日,“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新一期市民咨询医保的热点问答,笔者梳理发现,本期市民重点关注居民参保、定点变更等,清远医保均一一回答。居民参保市民问:我在清远长期居住,但小孩和老人是湖南户口,请问怎么给孩子老人购买清城区的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