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性往往会面临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阶段,为此劳动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场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专享的保障权益。对于产假期满,但有实际困难的女职工,是否可以继续享受额外的哺乳假?近期,我们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哺乳假审批引发的劳动纠纷。
职场女性往往会面临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阶段,为此劳动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场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专享的保障权益。对于产假期满,但有实际困难的女职工,是否可以继续享受额外的哺乳假?近期,我们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哺乳假审批引发的劳动纠纷。
来源:上海发布什么是哺乳假?哺乳期妇女可以享受哪些劳动保障?市人社局说,哺乳假指的是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或者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而额外享受的假期。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不上班,单位应按不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性收入的80%向其支付哺乳假工资。
王女士2023年10月生育,158天产假即将结束,她跟单位人事经理申请休完产假接着休半年的哺乳假,人事经理却告知:产假期满没有所谓的哺乳假,需按期返岗工作。王女士想知道,女职工休完产假还能接着休哺乳假吗?
上海某金融企业职员李女士向记者反映:我的孩子是双胞胎早产低体重儿,产假结束时我向公司申请哺乳假,但未获批准。我多次到公司申请病假,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驳回病假申请,并多次暗示我主动辞职,我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