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网传云南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正式取消大象表演。目前已完成场地整改与对大象的正强化训练。当日,九派新闻以市民身份致电野象谷景区。景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大象表演改为大象行为展示。同时景区设有大象科普园,在大象科普园可以与大象进行合照、喂食。
4月10日下午,环境保护组织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下称环境研究所)向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下称野象谷景区)围绕景区是否存在“虐待”大象行为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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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游风物之旅#记得上次和大象零距离接触,还是2013年暑假普吉(泰国)游,那次我们乘坐大象在热带丛林里走了一圈(估计有一两公里),最深刻的印象是超晒、超热、超臭(大象气味)。到了西双版纳,野象谷自然也是必选景点,不知去看中国的大象是什么感觉。
中午12点,位于云南西双版纳的野象谷内,参与当天演出的大象,陆续出现在大象学校的表演场地。8月23日,西双版纳野象谷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景区是以保护亚洲象为主题的,“无论是不是野生象,不存在任何虐待现象”,对于网络上野象谷虐象的举报断然否认。
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今年4月,云南野象谷景区被环保组织起诉一案首次开庭审理,引发大量关注。11月21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这起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的诉讼请求。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记者5月15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当天,该院对上诉人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多元智能研究所)诉被上诉人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象谷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云南大象表演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法院:合理的驯养不是虐待,驳回原告诉请本报讯 (记者 茶 莹)近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对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诉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云南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被环保组织起诉“虐象”一案备受关注。5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原告方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