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多数情况下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往往是2年期限,到期后系统会自动解除,但对于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逐项累加延长期限”,对于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可能就会被上无期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失信到期后,后续对负债者还会有什么影响吗?
很多人都知道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在乘坐火车、高铁、飞机人事任免、投资置业、融资信贷等方方面面受到极大限制然而有的被执行人在执行立案后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的暂未履行但有积极履行意愿有的企业积极生产筹措资金却因为被纳入失信名单而“处处受限”那么,这类被执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