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选择部分管理基础好的省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
逼近4万亿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成为稳增长重要政策工具,但今年上半年发债节奏偏慢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效应,为此国务院在专项债审核方面给地方放权,以加快发债进度,尽快发挥专项债资金稳投资、补短板、促消费作用,推动经济回稳。
【国办: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 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下放项目审核权限】财联社12月25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
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终于揭开面纱。财政部5月21日公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允许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今年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限额由国务院批准,债券期限分别为5年、7年和10年。
监管层近日明确,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与此同时,10个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名单也已公布。这一新政的出台让不少人开始担心“信政合作”——这一信托公司极为重要的业务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