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中有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那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呢?先说一下,如果有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公被害人报案以后,会进行初步的侦查,如果觉得够立案条件,就会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立案以后,公安机关会积极的对案件进行侦查,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如果觉得证据充分,就会把刑事案件报捕到检察院或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办案既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心法。豫法阳光公众号特开设“办案心法”专栏,旨在分享一线优秀法官、法官助理在办案过程中的所思所感所悟,以期通过广泛交流和学习,共同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案件审理部门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重新审查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退回补充审查调查。因此,审理部门退查工作系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制度安排,如何规范高效开展退查工作至关重要,应充分注意。
“我终于感到自己的案件得到了公正判决,决定不再信访反映。”河南省林州市桂林镇古善村的任海青从该市人民法院走出来说。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任海青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反映主审法官在责任认定上存在不公,自己所得赔偿不够,便不断信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