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海,“00后”女生小杨与同事在私人群聊中交流近期工作生活,感慨五一节后还得调休上班。结果一不小心将“吐槽”发进了公司工作大群,老板看到后不仅没生气,还给全公司取消了补班,直言大家工作辛苦,再好好休息一天。
“真的无下限”“心寒”“卸磨杀驴”,广州一员工的一条朋友圈和好友评论,让老板难以接受老板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删除朋友圈,赔礼道歉,还要支付律师费。员工发个朋友圈,到底算不算侵权?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最近,一位来自河南平顶山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很焦虑,原因是:我前几天做了一件错事,不小心把不太好的信息发工作群了,等我发现已经没办法撤回了。我是一名来自河南平顶山的公务员,男,今年25岁,刚上岸一年多。我所在的岗位是党办,相当于秘书处,面对领导比较多。
员工在微信群吐槽领导,被偷录聊天记录后起诉!法院:侵犯隐私,驳回起诉 近日,员工私下吐槽领导,反被偷录起诉的消息引发关注。3月7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公众号获悉,原告认为三被告在微信群中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故诉至法院要求认定三被告侵犯其名誉权。
几名员工在微信群私下吐槽领导,被领导发现并偷录引发名誉权侵权纠纷。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诉讼证据,法院能采纳吗?来看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微信群私下吐槽领导被偷录小林为某公司高管,与小刘等三名员工原为上下级同事关系。
近日,员工私下吐槽领导。原告小林诉称,其为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小刘等三被告原为该公司员工。三被告自2021年以来,一直通过某微信群,频繁、不间断、长期发布大量极具侮辱性的言辞,恶意对原告进行诽谤、污蔑、谩骂。
吐槽有风险牢骚需谨慎员工在微信群里吐槽上级没想到被对方偷录起诉一时的口舌之快能作为定案依据吗?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因在微信群中侮辱诽谤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员工私下吐槽上级反被上级偷录起诉小林(化名)为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小刘(化名)等三人原是上下级同事关系。
近日,员工私下吐槽领导,反被偷录起诉的消息引发关注。3月7日,南都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公众号获悉,原告认为三被告在微信群中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故诉至法院要求认定三被告侵犯其名誉权。三被告认为,原告未经允许偷录聊天记录,侵犯被告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