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丹邦科技出具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亚太所及3位负责人被罚没430万】财联社5月16日电,深圳证监局5月16日最新披露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周含军、戴勤永、翁创锋行政处罚。
中介组织人员涉财务造假犯罪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区分故意或者过失,准确认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1月3日,最高检发布3件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典型案例,《苏某升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