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一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引发广泛关注,要修改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城乡区分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费用制定了明确标准,笔者总结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供读者参考。
内容提要:《民法典》颁行后,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历经两次修改,第一次修改重在清理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规定,第二次修改则聚焦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并实现城乡统一。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我国城乡的二元差异而划分两个标准,这在当时是由我国国情和客观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制度越来越显得滞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修改,进一步强化了对受害人的保护。
为促进矛盾纠纷就地源头化解,推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裁量标准化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原来的城乡区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修改。
今天(3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对外发布江苏省202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22年度高出3033元记者注意到,相较于2022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3033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高出2665元。
最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