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益诊所》栏目由羊城晚报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律师协会、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联合主办,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欢迎广大读者来信咨询法律问题,邮箱:flgyzs@126.com。
程女士代理的其中一款微商产品(记者 姚时美 摄) 昨日,程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今年8月开始做微商,加入一个叫涵曦的微商团队,代理了瘦身乳、面膜等产品,后来有顾客用了之后出现拉肚子的副作用,我担心继续卖产品会出事,就不做了,现在找供货商退货,对方不同意。
虽然现在各大平台的保障措施日趋完善,但网络购物各种坑还是很多,绝大多数人会不可避免地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更令人烦恼的是当我们要求商家退货时,商家会找出各种理由拒绝退货要求,让人即生气又感到无可奈何,那我们该如何正确的维权呢?
依据我国《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基于规范的网络商品交易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人们越来越习惯于网络购物,催生出了微商这一新的商业模式,微信朋友圈也可以成为“交易圈”。但要注意了!这种“朋友圈购物”方式虽然便利,但也存在交易风险,当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该如何维权呢?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原标题: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 店主态度还恶劣南昌一消费者在微店遭遇退款难记者调查发现 该平台不少商家“不退不换及售后声明”让消费者不满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平台迎来一波网购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