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关联自然人报告期内的流水,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对于关联自然人流水,先由相关人员主动提供相关账户流水,在中介机构核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相关个人与其持有的其他账户有资金往来,且该账户未在其主动提供范围内,则要求其补充提供,此外,相关个人出具承诺已提供余额和发生额在5万元以上的流水。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结合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54的要求,说明是否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流水进行了核查,是否对前述主体与JGS单晶主要客户、PYZS主要客户、CSHR等是否存在其他资金流水的事项进行核查,如是:1、请说明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定程序、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等;
中国网财经11月24日讯(记者邢楠 叶浅)近日,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芒微”)回复深交所首轮问询并更新了招股书,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值得注意的是,辉芒微曾于2022年撤单科创板,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在撤单后立即离职引发监管关注。
公司专业从事液晶显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并积极向电容式触摸屏、触控显示模组、显示控制一体化智慧屏等,这领域咋说呢,竞争是很激烈啊。
后续在改制工作基本完成时,宏大器材于 2005 年 10 月 30 出具了《企业改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充审核表》,与张耀华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张耀华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自谋职业补偿金、职工家属劳保关系终止一次性补偿金。
近日,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IPO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辉光通”或“发行人”),因上市之路中4次变更辅导券商、3次变更主办券商和2次变更财务负责人,且上市目的地从精选层、科创板、北交所不断改变,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2024年1月13日-2025年1月19日期间,沪深交易所合计有3家企业终止审核,分别为深市主板申报企业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银行”)、创业板申报企业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合宁远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为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