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闪电新闻消息,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将允许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山东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可回村落户 3月4日,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介绍,十四五期间,山东省人口登记将更加便利、人口迁移将更加自由,人口管理将更加精准。
近日,山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0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经常居住的,可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3月4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山东将实施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当地人民
为贯彻落实《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创新和规范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日照市公安局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
沂源这个政策,是对去年12月2日淄博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的回应,但政策有了新突破,如:突破了本科“毕业五年内”的限制,年龄放宽到35岁,而且除了原籍人员,外地女婿和媳妇也可以回沂源工作。
农村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人家,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依据国家的户口管理政策,自己出钱,向国家缴纳农村户口转移变更成非农村户口,人们称之为“农转非”户口,就可以跳出农村户口的范围,就可以逃脱农村人的各种赋税和摊派。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59240的网友留言: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43岁,已婚,现在户口在芝罘区。我母亲在老家居住,户口在开发区潮水镇老家,我现在可不可以户口投靠我母亲?可以的话需要怎样办理?谢谢。市公安局回复:您好!来信收悉。
文/赵越近日,山东的户籍新政,引发广泛关注。根据这项新政,十四五期间,山东将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军人,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
律师解答户口从农村迁出还能迁回去,满足以下条件即可:1、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原籍是农村的,因故转出的人员,可以转回农业户口;2、读大学的大学生将户口迁回原籍;3、已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且在农村拥有土地。
9日上午,记者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于9月8日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9日。
新华社客户端济南1月2日电(记者 杨文)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部署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