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刘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19日发布,如何理解?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又意味着什么?其背后又有怎样的深层逻辑?浙商发展研究院、《浙商》杂志推出“浙商潮评·十论”系列。
这个名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文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出,不可谓不重磅。且不说该文件的33条内容都是实打实的措施,奔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单说其中一条,就让民营企业家很“受用”——第二十六条中有这样一句表述:“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编者按:2012年至今的十年时间中,中国经济经历了从高速增长迈向新常态的换挡,国有、民营、外资三驾马车在经济的起伏中保持了增长的韧性,民营经济在GDP中的占比从50%上升至60%以上,并贡献了五成以上的税收、七成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以及八成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岗位。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民营经济重磅文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达到5092.76万户,较2012年底增长了3.7倍,民营企业在企业中的占比由79.4%提升至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