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检查要点》内容包括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判定原则、“实际生产版检查要点”以及“委托生产版检查要点”,共105条,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迅速发展,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1989年制定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进行全面修改,制定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共6章80条,从四个方面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予以规范。
《规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主要规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内容涵盖了机构与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多个方面,并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分别提出了要求。
据悉,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并予以公布,其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行业比较关注的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等相关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解答:问:普通化妆品备案为何要设置年度报告制度?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贯彻落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