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这一条的要点,在于“符合条件”四个字。回溯当年民政部门在认定参战人员时,首要的条件,大致就是城镇曾经参战且无工作单位的失业人员,经当事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以申领定期生活补助。
答复:您好,国家是有统一标准的,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每人每年补助10080元,按月领取840元。
(对越自卫还击战的一座永远的丰碑)4月,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月份,我们这次盛况空前的峒中边防连战友聚会,就有来自10多个省份200多人的参战退役老兵,这次战友聚会,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拜祭40多年前一起,为保家卫国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牺牲的战友烈士。
这些年,对参战老兵的待遇方面已经做了好多事,不少老兵非常感谢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帮助。有老兵问:如果自己自费缴纳社保金,是否可以领取参战补贴?近期看到网上也有其他战友提到过此问题。实际上,提出这类问题的战友情况还算不错,对于参战老兵的身份已获认定,还能不能领取参战补贴呢?
在退役军人群体中,有这么一群非常特殊的退役老兵,他们每次补助的调整,都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现在不少退役老战友已经步入老年,还有一些退役老战士的生活非常困难,当地政府要主动对他们的生活进行关心,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
导读: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许多曾经穿上军装、保家卫国的老兵,如今已经步入了人生的晚年。他们中有些人已经退休,有些人仍在劳作,但无论他们的生活如何变化,有一件事始终不应被忽视——他们曾经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宝贵的青春和汗水。
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我省将对包括残疾军人、烈属在内的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进行重要调整。
纵览客户端讯(高珊、胡馨月、杨正哲)日前,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省各地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导读:参战老兵,是国家的英雄,是岁月沉淀下来的珍贵记忆,他们曾经为了国家、为了人民,英勇奋斗过,流淌着热血,献出了青春。他们的付出应当得到尊重与回报。然而,如今我们面临一个问题:两参有无工作都应享受参战补助,这是参战老兵独有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