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内研究案卷。(人民视觉供图)劳荣枝案近期已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劳荣枝死刑的裁定,正式给该案的司法程序画上了句号。作为死刑复核程序的终端司法产品,最高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刑事裁定书。这份长约8000字的裁定书,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近年来,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案例逐年减少,2020年上网文书数量为1920万件,2021年为1490万件,2022年为1040万件,2023年为511万件。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裁判文书网站存在使用效果、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
在今年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与大家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重要部署,强调:“裁判文书承载着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履行司法责任的重要载体,是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
在现代法治社会,司法公开是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一般认为,司法公开具有双重的法治功能。诚如贝卡利亚所言,“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
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份法院行政判决书!短短四页的法庭审理调查内容,竟然有近二十处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仅仅是一句口号吗?国家赋予了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权力,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应当是国家意志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