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9日讯 10月9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发布扣留车辆处置公告。根据相关规定,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茌平大队对长期停放并达到报废标准的交通事故车辆进行了清点并将依法予以处置(详见下表)。
在电动车管理规定实施的这几年里,每天都有违规的电动车被交警查罚,也有部分的把车辆被交警没收。对于这些没收的车辆,老百姓发出了疑问,想知道这些车辆最终都是被销毁了吗?若是没有被销毁,那么这些车辆的去处在哪里?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解析一下相关答案,希望能够给您答疑解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大队拟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在道路交通执法过程中依法扣留的部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车辆进行清点并依法予以处置。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2012年联合制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相关精神,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大队决定对各中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