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形下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