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近日公布《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12月14日,陕西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参与改善计划的各部门以及各学校的职责。
幸福营养餐健康伴成长学生营养餐推行五项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学生营养膳食管理水平,湟源县通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效模式,实现让食堂就餐学生获得最大受益,近期,湟源县教育系统通过从业人员专题培训学习,食堂单一食谱转化双菜品的供餐模式,对供货商进行实地考察测评,各校设定食堂家长开放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4〕16号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
■ 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 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12月14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学校负责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具体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各国对高质量人力资本的需求与日俱增。良好的营养状况是儿童有效接受教育的基本前提,更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劳动力的必要条件。21世纪初,部分国家开始尝试实施大规模的学校供餐计划,从而对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