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梁某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私自在x县民屋内开一间无牌无证的中草药门面,并在x县带非法行医。2019年1月初,被害人韦某1的亲属韦某6等人找到梁某某让其为瘫痪在床的韦某1看病。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养生保健逐渐成为新时尚,不少人喜欢到一些中草药店调理身体。但部分中草药店服务项目繁多,有些甚至宣称有“中医理疗”“治疗”等功效,这就需严格区分养生保健服务和非法行医的界限。近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宗非法行医案成功获判。
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的情况下,按摩店老板使用自购药粉为顾客进行热敷“治疗”,顾客出现不良反应后,老板称这是正常排毒现象,并要求顾客“不要乱涂三甲医院的药”,改涂自己提供的药膏,最终,顾客因四肢大面积皮损引发感染,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被告人班某某于2018年1月开始承租x市x区x一路市科技局x栋x单元x房经营“x市x区x养生馆”,并于同年5月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其个人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其平时主要是为血液循环不通畅、偏瘫、中风等患者进行按摩治疗,同时自己配制中药给患者服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该罪的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掌上春城讯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于今年3月至11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