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低收入群体是要重点保障和帮扶的对象,针对这一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如何?2月17日,四川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晓玲回答了记者提问。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达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政策作如下解读。
川观新闻记者12月24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发布了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来源: 原创稿人民网成都9月20日电 (李强强)据四川省民政厅网站消息,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结合全市实际情况,采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等行之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受益。出台《达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川观新闻记者11月13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切实解决农村低保、特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城乡低保扎实推进。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以纯收入2100元/年为最低保障标准进行补差。全市纳入城乡低保502875人,累计支出保障金8.33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219.5元和100.8元。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