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闽侯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要求返还彩礼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案情回顾经闽侯法院查明,2023年年初,小俊与小雯(以上均为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23年4月9日订婚并按照习俗办了订婚宴。订婚当日,小俊家向小雯家给付彩礼18.
来源:澎湃新闻 男女双方订婚后,又因关系恶化而决定取消婚约。那么,男方在订婚时给付女方的现金、金饰以及微信转账等共计50多万元是否属于彩礼?能退回吗?7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大林和小丽订婚时,大林向小丽家给付彩礼10万元。后二人因置办婚礼等事宜产生矛盾,大林悔婚,想要回彩礼,小丽以彩礼已用于筹备婚礼花销和偿还母亲债务为由,拒绝返还。这笔彩礼小丽需要退还吗?——小丽应当退还。
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作为一种民风习俗,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背景。按照我国迎亲嫁娶的民间婚俗,订婚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
彩礼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婚嫁风俗,恋爱中的男女双方给付彩礼,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但若最终未能缔结婚姻,彩礼的处置就成了男女双方关注的问题。记者12月8日从溧阳法院了解到,该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彩礼返还而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