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抚”是“总督”和“巡抚”的并称,二者皆属于典型的封疆大吏,两种官职皆起源于明朝,其后不断完善,被清朝所继承,直至清末督抚制度才消亡,可谓是源远流长,部分同志对总督和巡抚的权力关系非常感兴趣,下面我就来论述一下这个话题。
大司马——总装备部部长太尉——国防部部长大司空——城乡建设部部长天下兵马大元帅——总司令钦天监——国家天文台台长仆射——行政长官长史——秘书长或高级幕僚两江总督——副国级官员大内总管——宫廷事务管理官太史令—— 国家气象局局长步兵统领——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监察御史——最高人民检察
在清朝,总督和巡抚都是省一级的最高地方长官。可二者职权到底如何划分?谁才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呢?总督官阶本为正二品,一般加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可升至从一品,少数总督加大学士衔,则可高配置正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