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年人被视为经验和智慧的象征,应该得到尊重和敬爱。重阳节将至,申税小微带大家一起看看与赡养老人相关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吧。扣除主体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尊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期,12366电话中接到不少与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来电咨询,包括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特殊情况下的非独生子女享受额度等,赶紧一起来一探究竟吧!
截至2023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2.97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1.1%。为进一步减轻子女负担,从2023年开始,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2023年度个税汇算已经开始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呢?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月底就截止了,您确认了吗? 最近,不少人反映,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税务部门,集中解读一下。问题一:家里有一个孩子,夫妻双方都可以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有多个子女如何填报?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截止。纳税人需在个人所得税APP,进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页面,修改或确认2025年本人适用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
近几天,上班族的部分人陆续收到了中国税务123660发来的短信,提示2022年度报送的子女教育或者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与其他纳税人填报的金额合计已经超过了规定标准,要求12月24日前核对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否则将依法依规暂停专项附加扣除资格。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