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公司管理人员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从四川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建国案说起特邀嘉宾王鲁宁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凌建彬 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王 令 资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长春 资阳市雁江区
2021年,为增加存款量,A行引进B股权基金合作项目,约定由A行担任基金托管行,收取托管费,A行向优质客户及本行部分员工推荐该基金,但不承担基金的投资风险,该基金最终募集资金1亿元,其中A行内部员工投资占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第三项明确了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监察对象的认定规则。此类监察对象受委派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从事公务,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委派型”国家工作人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程威特邀嘉宾刘卫刚 南京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刘会宇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邓 玲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四级高级法官编者按这是一起国企领导干部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的典型案例。
内容提要从查处的国企领域腐败案件看,个别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慷国家之慨,饱私人之囊,披着所谓市场交易的“外衣”实施腐败行为,对此必须精准识别、严厉打击。本文通过对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受贿罪、贪污罪相关问题进行辨析,以期对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提供参考。
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一节 监察对象 第三十七条 监察机关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第三十八条 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一项所称公务员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确定。
2021年10月2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联通原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电子商务中心总经理、中国联通首席业务创新官黄文良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新华社长沙11月14日新媒体专电 题:“廉政账户”是反腐利器还是腐败“安全岛”?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帅才今年年初,湖南省岳阳市在银行设立“5910廉政账户”,接收领导干部上交的红包、礼金。有了廉政账户,一些干部表示“舒了一口气”,推不掉的红包终于有了“去处”,不再“压力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