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2014年7月8日09:04东广新闻台fm90.9评论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孟诚洁。国家《行政强制法》26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也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这两条,执行得怎么样呢?
湘潭在线8月26日讯(记者李蓓 夏冰)“因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去取车时为什么还要收停车费?”近日,网友在湘潭在线《民情在线》栏目上发帖,质疑湘潭地区收取因交通事故被扣车辆停车费一事。因交通事故被扣车取车需交停车费6月25日易先生的妻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扣。
点击上方“安阳网”即可订阅!取被扣事故车,停车费该我掏吗?汤阴县公安部门:目前政府未建停车场,费用由停车场收取“ “国家早就出台规定,事故车扣押后产生的费用车主不用承担,可是现在不缴费用就不能取车,这笔费用到底该谁来交?
江南都市报讯 曹章保、全媒体记者傅蓝天摄影报道:近日,九江市柴桑区居民陈女士向江南都市报新闻热线反映,她的电动车因违规停放被交警拖走了,事后她接受了当地交警部门的罚款,但是取车时被车辆停放的场地管理方要求交纳 50 元拖车费。停车场为何强收拖车费?
(拿到了放行条,却无法取车。)7月26日下午,安顺市民李先生显得十分郁闷。7月16日,他驾驶的大货车撞倒了一辆摩托车,随后,车辆被交警暂扣。10天后,他前往取车时,却被停车场告知,需缴纳500元停车费。李先生称,这笔钱并非由他缴纳。但考虑到自己耗不起,最终缴纳了350元。
7月中旬已悄然实施;交管局:具体细则还未定今年1月,省发改委曾发文明确: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强制扣留的各类机动车,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移或停放保管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其指定的社会救援机构向车辆当事人收取费用,并要求于3月底前实施。
华声在线6月27日讯 “违停我认罚,但收拖车费我有意见。”他解释说,行政处罚车辆的停车费、拖车费确实有财政补贴,但须交警部门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才能拿到补贴,但这些车辆并未开具强制扣车凭证,“接到投诉后,我们也咨询了交警部门,意思是这个确实是违规收费。
郑先生取车时被要求缴1875元吊车费□记者郭致远文图本报讯“车子停小区门口车位上,半夜被交警队查处吊走。”8月17日,新密市的郑先生反映称,车子被吊走暂扣次日,他带着车辆相关手续,到当地交警队求证非“黄标车”,被告知可以取车,但停车场要收1875元吊车费。
各位车主要留意,开着无牌、假牌、套牌、无交强险及标志、事故车辆需要取证的等情形,交警都可以扣车。而交通事故调解,则是当事双方自愿的原则,并且需要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后交巡警才可以受理,调解以一次为限,调解达成协议,如果有任何一方未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交警
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非机动车安全执法检查,发现在共享单车违规停放问题治理存在“过度清理”现象,有企业每年向第三方扣车公司付出取车成本超1亿元,有企业在上海一地遭到第三方扣车公司的备案共享单车就超过15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