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填开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等。
发票备注栏,一直是财务人头疼的问题。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四、增值税发票开具“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及项目名称。”
本市已于近期试点上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机动车和二手车业务功能,以机动车为例,试点机动车企业对外销售机动车但未到最终零售环节时,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机动车特定业务发票啦。票样如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怎么操作吧!01操作流程前置条件:纳税人需归类为机动车企业。
在开数电票时出现错误提示,销售方银行信息不允许为空。现在我们看到了这个错误提示窗口,上面提示销售方信息和开户行不允许为空,这是什么原因呢?让我们来看看。这个错误提示窗口出现在桌面上,主要是因为销售方没有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所以提示信息不允许开数电票。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截至目前,10个省市自治区作为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全国范围均为全电发票的受票方。很多伙伴会为了“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是不是同一个人而困扰,这个问题也不用纠结了,现在全电发票只保留了“开票人”,并且,全电发票是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开票人自动按实名信息显示实际开票人真实姓名,无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