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比现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做了较多调整和细化,其中,取消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需要出具本人户口簿的规定,并结合《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及撤回离婚申请的内容。
相信很多朋友们在网上已经刷到了这个提议,就是现在结婚不需要户口本了,只需要身份证即可办理!对于这种提议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啊,只需要身份证就能办理结婚,手续方面确实是简便了,而且在哪里都能办理,但也可能产生出新的一系列后遗症!下面这一段视频,是关于老年人群体的,咱们先去看看!
欢迎各位看官老爷来到糊涂故事汇!我每天都会分享新鲜有趣的事情!感谢您用发财的手指关注、点赞、评论!恭祝您龙年大吉!行大运!发大财!国家开始催婚了?国家婚姻登记将迎来重大变革!在最新的婚姻修订草案中提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本,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来源:【赣南日报】近日,会昌县网友沈先生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办理结婚证是否需要携带户口本的问题。对此,会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给予了详细答复。 根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及江西省婚姻登记工作操作规范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民政部网站8月12日发布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显示,办理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只需要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日前,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的第八条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中秋节不仅是家人团聚的节日,也是情侣们缔结良缘、共筑爱巢的美好时刻。今年,金山区婚姻登记中心,为满足各位新人们的美好愿望,在这个中秋节,依旧对外开放结婚登记业务。在“中秋”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务必带好以下相关材料。证件及证明材料1.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2.
近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相关情况引发网友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