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个证明至少有两个作用:1.凭这个证明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2,凭这个证明,再找下一个工作,证明你是无业者,而不是有工作,“脚踏两只船”。
新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可能导致不被录用的后果。如果原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杨思燕入职四川成都某银行,劳动合同期限至2019年2月28日止。成都某科技公司向杨思燕发出《入职通知书》,邀请她于2017年3月22日到堡垒公司入职报到,聘用职位为专职董事,合同期限三年,税前工资为80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