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是缺乏法律常识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选择了放弃,其实这是一种不好的现象,首先放弃自己维护权益的权利反而助长了侵害人的违法行为,所以当自己受到不法侵害时一定要选择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放弃也是你的权利。
众所周知,法律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律师费无法做到一口价。一个案件不同的律所有不同的报价,不同的案件又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在法律服务无法做到标准化的当下,服务价格成了客户和律师共同的痛点。“打官司时,请律师到底要花多少钱?”要看案件质量如何。
原告:郑某,男,汉族,1999年12月10日生,身份证号码:410182。2020年11月27日,原被告双方就借款、房产抵押事宜协商一致后,双方在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的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三全路服务大厅签署了《借款合同》、《自然人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