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每年平均办理结(离)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约1800万对。然而,随着人户分离现象愈加普遍,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多年来让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深感不便。根据国务院授权,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中新网5月25日电25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在前期首批试点基础上,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本次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广西、海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纳入,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