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主体是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最新实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在申请宅基地只需由乡镇政府审批即可,无需再费力求到县里。现在申请宅地基的难点只在于村委会,它主要是负责审查咱们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