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经常开车的卡友一定知道,2019年12月16日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注明,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6000千克。
货车司机近日向红星新闻反映,12月2日下午,他开车从成都市新都区新繁收费站上高速。事后,骆先生才知道,上高速时,系统里他的车货重19.8吨,而相关规定却是这样的:两轴货车的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8吨,同时,两轴货车的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卡车之家 原创】最近,云南省交管部门发布了一项通知,要求各收费站严格控制二轴蓝牌货车的通行,禁止车货总重超过10吨的货车上高速公路。对于超载和非法改装等问题,交管部门将通报属地路政和交警进行查处。尽管这条法规可能在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引人注目,但它引发了我对蓝牌相关规范的一些思考。
下高速后驶上普通公路,则可能因为超载而面临卸载、罚款、扣分等处罚。根据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根据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总体部署,江苏省于2019年11月4日在全国率先启动入口拒超工作。2020年南京公路集团全线匝道收费站出入口总流量为6809.75万辆,货车占比为22.96%,入口实施拒超劝退车辆达19647辆。
【详细描述】黄牌二轴货车运输联合收割机除按照交通运输部〔2023〕29号文件中规定: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不超过国家最大限值外,是否还需要按绿通车辆政策中规定的: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一并共同执行免费放行?
重达198吨的大货车,拉着变电设备,12月14日从陕西临潼上了高速,中间没下高速,一路跑到了湖北鄂州境内沪渝高速与大广高速的花湖复合式互通,结果限重49吨的D匝道侧翻倾覆,这辆大货车连同后面用连杆连接的2辆货车一起坠落到下方的沪蓉高速主线上。
【卡车之家 原创】近日,卡车之家广州站小编收到卡友发来的消息:广东禁止55吨以上货车在高速上行驶,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最严重的是,如果一年超限3次将吊销营运证以及从业资格证。相信有不少卡车司机运输货物到广东地区时会收到这份条规宣传单。
早在今年3月工信部公示的车辆公告中,有四个品牌上报了五款总质量约7.5吨的4米2车型,包括重汽HOWO、福田奥铃、陕汽轩德翼9、现代泓图,这几款车车身总长均接近6米,货箱长度接近4米2,而总质量也接近7.5吨,其中多数为749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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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蓝牌4米2轻卡上高速是可以按照两轴18吨算的,也就是说超载你也可以上高速。蓝牌轻卡上高速可以按18吨算:交通部2019年12月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中明文描述的:“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