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都支队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查获一辆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川A籍大货车。14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将面临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10日,42岁的宁夏人摆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30多吨碳化钙从宁夏运往四川宜宾市,当行驶至剑门关服务区时,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民警检查时,发现摆某不具有运输危化品的资格,其所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也无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资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等。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五一假期将至,为护航交通运输安全,近期,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集中开展“两客一危”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4月28日,在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挡获一台非法运输且满载聚氨酯树脂(易燃,属三类危险货物)的货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近日,贵阳经开交管分局接到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转交的一起涉嫌车辆非法改装案件。该局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暂扣,并依法通知该车辆驾驶人前来接受处理。12月11日10时58分许,驾驶人何某某来到贵阳经开交管分局,民警对扣留车辆进行查验,车厢内后排座椅全部被拆除,被安装上一个大型塑料罐子。
4月2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为深入推进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运输市场环境,现公布第一季度全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