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消息,为认真贯彻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精神,放宽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权限,切实保障物流运输畅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市区道路货运车辆通行规则优化如下:一、从即日起允许国五以上轻型货车、中型厢式货车和新能源货车在市区货车禁限区域通行,允许总质量3吨以下轻型货车24小时通行,不再办理市区货车通行证。
为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为确保关山草原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经上级批准,决定对陇三路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路段:陇三路14km+500m—56km+200m。
12月21日10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1日16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全市范围内低速载货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搅拌运输等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大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
宝鸡新闻网讯 2020年12月31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告》,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也随即解除。在经历了一个天气晴好的元旦假期后,周一(1月4日)工作日是否限行?
据小乔大乔的乔和桥南司亚辉的微博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市区交通环境,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决定:市区公园路、火炬路、太白路、广元南路、川陕路北段(川陕路与姜谭路口至新世纪桥南什字)、英达路、宝光路全
昨日(26日),西安、咸阳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Ι级应急响应通告,定于今日(27日)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今日,西安市临潼区、鄠邑区均发布通知,表示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中,包含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宝鸡新闻网讯 2024年1月1日晚,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4年1月2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陕西因重污染天气宣布采取或升级限行措施的地级市增加到五个。除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之外,铜川市、渭南市也宣布重污染天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铜川市表示,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023年12月26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2月27日7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来源:宝鸡新闻网】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宝重污染天气办函〔2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