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新闻网】为保证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发出提示告诫,要求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采取有效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在提示告诫中,该局要求企业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认真落实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药品可追溯。
12月13日,记者了解到,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九次专题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为切实做好漯河市疫情防控工作,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14号通告,对该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要求。
1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该通知称:“所有相关药品全部下架,对购买发热类相关药品的人员,要主动告知患者必须就近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普通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长期处方最长不超过12周……省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节约药品资源 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本月起正式施行。6月3日,省卫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
【来源:宁波晚报】小雨购买的普瑞巴林胶囊。受访者提供李女士(化名)这两天一直感到后怕,她14岁的女儿小雨(化名),因为过度服用药物被送进ICU抢救。好在救治及时,已经脱离危险,过几天就能出院。但她质疑:没有处方,为什么未成年人可以在药店买到处方药?
南海网1月8日消息(记者 蒙健)春节临近,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口市药品零售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口市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其中要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