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农民工讨薪的高律师被批捕,由此揭开了建筑业垫付工资的遮羞布。明明是违法行为,包工头夹在中间,不得不为的实情。包工头陈某和米某为了承包工程,采用垫付工人工资的方式,拿到了承包权。施工完成后,找总承包方结工程款,遇到了各种麻烦。同六盘水一样,只能一拖再拖。
首先,需要厘清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合法主体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中。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是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习惯性的要求包工头垫付他们的工资,这在以前包工头自己也认为自己有义务垫付农民工的工资,毕竟人是他给总承包单位找的,总承包单位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果作为包工头再不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话农民工如何生存?
2024年5月26日,《华商报》报道了一起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案。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协调两年多无果。报道后立马引发关注:当天下午,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有力协调”下,问题解决。看来还是舆论的关注给力,令无力者有力,令协调者笃行。
2020年11月21日,案涉工程农民工工资拖欠造成农民工上访,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电建三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要求其支付拖欠涉案项目综合楼、锅炉安装、土建瓦工班组150人工资2618511元。
一、前言现在大家的生活成本很高,农民单靠种地的收入很难够一家人花销,为了补贴家用,很多农民在农闲时进城务工赚取工资,农民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本来是两全其美,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屡屡发生,尤其在建筑行业,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农民工应该如何维权?
2024年12月20日发生了一件大事,引发了自媒体的强烈关注,当然是底层人的关注,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引发广泛讨论。那就是高丙芳律师代理农民工讨薪案,被以“虚假诉讼”罪,被判获刑四年有期徒刑,本案的第二被告、第三被告,案涉工程的两名包工头米某某、陈某某犯虚假诉讼罪,被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