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福州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不少职工头疼的“跨行取”难题,已经得到解决。现在,使用与公积金缴存银行不同的银行卡,也可以顺利提取出公积金了。“没有同行的银行卡,公积金就取不出来了,怎么办?”近日,12345平台上的一条诉求信息引起了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注意。
红网时刻新闻10月18日讯(记者 康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9月已担保录入,什么时候能够放款?”……今日,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9月份公积金热点问题。问: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9月已担保录入,什么时候能够放款?
提取公积金偿还本人(含配偶)名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贷款)有哪些办理方式?答:有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即“按月自动扣划”),或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即“按年提取”),以上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办理。具体请往下看:一、按月自动扣划还贷1.有哪些办理条件?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四办”要求,最大限度方便客户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日前,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印发《关于授权合作银行受理提取业务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5月22日起,授权以下7家合作银行指定窗口受理公积金提取类业务
日前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点击图片查看原文主要修订内容一是简化申请材料。主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配偶签订协议时,不再提供主借款人身份证件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二是优化办理渠道。
5月15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授权合作银行受理提取业务的通知。自2023年5月22日起,省直公积金中心授权7家合作银行指定窗口受理提取类业务,中心现有各营业厅窗口、网上办理渠道继续受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