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高速上遇到别人发生车祸,你会不会帮忙?你会怎么做?应该怎么做呢?喵哥给大家聊一聊,比较理性的正确的做法。看到事故正确报警首先,在高速上,遇到别人发生车祸的时候,如果说力所能及,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大家是可以去帮忙的。
2021年8月19日22时40分许,刘某擅自进入并横穿在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104KM+500M路段,石某驾驶车辆沿S22桂河高速公路由河池市往融水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该路段时,因夜晚行车视线不清撞倒了横穿在车道内的行人刘某,刘某倒地后,另一车主罗某驾驶车辆与其发生二次碾压,造成行人刘某死亡。
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请谨记“十二字”警句: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2021 年12月07日下午,驾驶人周某驾驶闽DK9 号小型普通客车行经沈海高速A道福州往厦门方向镜洋路段,车头碰撞因车辆左后轮胎破裂停于第一车道由陈某敏驾驶的闽B72号小型轿车尾部,致闽B7***2 号小型轿车又向左前方冲去,车头碰撞中央护栏,造成车上乘车人陈某华当场死亡,陈某洪轻微受伤,两车及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5月8日,河北曲港高速公路,一辆小轿车在行驶途中突然爆胎失控撞上中央护栏,随后横停在两车道之间,无法移动,在事故发生后,车内3人未在车辆后方设置任何警示标志,驾驶人和其中一名乘客下车原地查看车损情况,仅一名女士撤离在安全护栏外,没过多久,后方一辆大货车因避让不及,撞上小轿车发生二次事故,事故造成当时站在小车左侧两人受伤。
2月10日,据新民晚报,高速公路上突然出现一名横穿公路的九旬老人,尽管司机猛踩刹车,仍撞上并致其死亡。交警认定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并经调解由保险公司赔偿老人家属28万余元后,其家属又把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诉至松江法院。 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国庆长假已经过半,受暑期疫情影响,省内自驾出游大幅增长、出行车辆增多,重点高速公路维持大流量。考虑到返程高峰即将来临,事故多发态势或将明显,江苏交警总队专门发布了相关提醒,指导广大驾车人如何安全、合理地处理高速上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