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近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处长李跃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保障煤炭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前期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基础上,研究起草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征求意见稿》主要从巩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制度建设、统筹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强化规划和标准在行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煤炭综合利用和生态保护、删除与时代发展不相符的条款六个方面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