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混乱阻碍了司法实践的推进,对此,应先从实体规范本身出发,明晰具化“重大风险”这一抽象要件的认定标准和依据,消除文义因素对当事人证明责任风险分配及法官适用证明责任裁判的干扰。
【规则描述】《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起诉阶段,原告举证证明的主要内容是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的条件,举证证明的目的是通过适当举证,证明原告所主张请求权的基础事实、具有诉的利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诉讼当事人明确且具备相应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所提诉讼属于受案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等,以此达到诉讼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从而产生诉讼系属的法律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
点击上方图片回顾专栏往期内容 本期“办案心法”栏目“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特别专题,邀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陈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四级法官助理——朱程飞为我
殷宇航崇兴法庭法官助理争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即继承人以所得财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