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买一赠一,下单送精美礼品,相信不少消费者在网购时都会遇到这样的广告和促销活动。可是下单以后,商家说好的赠品又因为各种理由不给了,该怎么办? 来自广州的陈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事,网上下单购买商品后商家却拒绝交付促销的赠品,陈先生将商家和网络平台一同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
18.8元的美容体验券最后花了7200元、私教课程霸王条款不予退款、赠送的螃蟹死了商家不愿补发……3月15日上午,南京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2年度南京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每个案例都让消费者感同身受,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参考方法。
日前,一位消费者在“双11”参加买正装赠送小样的活动时,购买了一款粉底液,收到货品并试用了小样后,因为色号不合适申请了退货退款。商家称由于小样已被使用,需要从退款中扣除141元的费用。“网购退货时赠品如何处理”引发消费者热议。那么赠品到底需不需要退呢?
城区某商场赠品区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高晓彬)买洗衣机送电水壶、买刀具送砧板、买饭盒送餐具等“买一赠一”已成为不少商家促销产品、扩宽市场时惯用的手段。一旦发现赠品质量不过关,消费者往往选择自认倒霉。难道赠品真的不退不换不保修?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赵晓雯日前,市民孙女士网购了一个电饭煲,收到货时,随正品赠送了一只不锈钢奶锅,但随后孙女士发现电饭煲的锅盖处有瑕疵,想办理退货。她向记者咨询,网购商品办理无理由退货时,赠品是否也需要一起退还?
另一方面,赠品本就是活动赠送的,“精华”变“水”,消费者实际并未有损失。孙女士认为:虽然只是赠品不对,但自己正是因为文字标注的赠品,尤其是标注的精华,才产生了购买欲望。商家却未按照约定如实发货,对于商家事后“不认账”的行为,她无法接受,认为商家构成违约。
N海都见习记者 王灵婧/文 受访者供图6月18日,福州市民何先生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他于5月22日在淘宝的芝华仕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款真皮沙发并赠送了一个托特包,何先生的沙发迟迟未收到,赠品却很快收到了,而且是到付39元运费。
“下单就送自动茶具10件套”!这么划算的买卖,你心动了吗?年近八旬的陈大爷便花费百余元下单购买了2斤茶叶。不料,收货时却发现赠送的10件套茶具不见踪影,经与商家、电商平台反复沟通无果,陈大爷愤而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南方日报讯(记者/唐梦 通讯员/刘宇靖)疯狂的“11.11”节刚过,电商们也狠狠地“暴吃”了一顿。但在佛山因网购退货纠纷,导致个人淘宝账号被淘宝网限用,而淘宝网用户蔡先生一纸将淘宝网(全称是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告至法院。要求其恢复账号,索赔1万元。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谭静宜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78岁老人网购遭虚假宣传申请退款频被商家拒绝陈某已年满78岁,系老年消费者。A商行系微信小程序“某某精选”入驻网店“A商行好物放心购”的经营者。
自从有了“7天无理由退货”一说之后,剁手族们就更控制不住寄几个儿了,管他需不需要先买再说,反正都能退。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并非所有物品都是想退就能退。今日,国家工商总局官网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网络购物退货进行了详细规定。